(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关联交易概述
-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经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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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系莱斯信息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与莱斯信息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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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58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185.24亿元,净利润11.9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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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与莱斯信息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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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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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信息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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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存款服务: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 贷款服务:不高于莱斯信息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 结算服务:结算费用由财务公司承担,莱斯信息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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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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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的主要内容
- 服务内容: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其他金融服务。
- 合作限额:每日最高存款结余不高于上一年度莱斯信息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50%,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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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生效与变更:协议应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莱斯信息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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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 有利于公司获得更为便利、优质的金融服务,增加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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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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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 2024年1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2024年12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监事会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 保荐人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