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51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上述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51名激励对象本次个人业绩考核均为 A或 B,即均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上述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 12月 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