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发股份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 2024年 12月底完成本次发行,且分别假设 2025年 6月 30日全部转股和 2025年 12月 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50,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7.69元/股。 5、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2,752,152,116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股权激励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假设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1)较 2023年度年均下降 5%;(2)较 2023年度均保持不变;(3)较 2023年度年均上升 5%。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8、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的影响。 9、未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项目 2023年度/2023年 12月 31日 2024年度/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6月 30 日全部转股 2025年 12月 31日 全部未转股 总股本(万股) 275,215.21 275,215.21 346,736.67 275,215.21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将会相应增加。但由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长,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相关利润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和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够有力促进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实力和盈利水平,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区域影响力和行业地位,为公司实现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五、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了有效防范短期内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增厚未来收益,提升股东回报: (一)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三)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四)积极开拓市场,推动产品及主业升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盈利能力 (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回报措施、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