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亨通光电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103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依据协议向公司及各级附属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扩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024年12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以同意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巍、钱建林、鲍继聪、谭会良、陆春良回避表决。该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崔根良、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公司对上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2025年度各项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如下: 1. 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上限为人民币32亿元。 2. 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含贴现、非融资性保函)、承兑等各项需使用授信额度的每日使用余额(包括承兑金额和所支付的服务费用或利息支出)上限为人民币50亿元。 3. 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其他非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每年所收取的费用上限为人民币0.5亿元。
亨通财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嵇钧,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北路2288号。财务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664万元,资产净额16,2万元,营业收入15万元,净利润9万元。 - 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2万元,资产净额16万元,营业收入7,663.94万元,净利润4,465.18万元。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52%的股份,是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8%股权,财务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根良,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亨通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9,936,220.63万元,资产净额3,188,101.13万元,营业收入6,828,370.85万元,净利润225,954.48万元。 - 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未经审计):资产总额9,963,412.38万元,资产净额3,540,522.74万元,营业收入5,544,248.85万元,净利润242,225.76万元。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包括: 1. 服务内容: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办理资金结算业务,提供授信融资,以及其他金融服务。 2. 交易规模及定价原则: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2亿元,贷款等各项需使用授信额度的每日使用余额不超过50亿元。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率和费用标准不高于市场水平。 3. 交易限额:日常关联交易上限分别为存款服务32亿元,贷款服务50亿元,其他金融服务0.5亿元。 4. 协议期限:协议期限为2025年度,到期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扩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风险防范控制措施。财务公司也制定了整套业务规章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出具了《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安全的承诺》,承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不占用公司资金。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