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合晶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五)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成立。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负责具体管理事宜,切实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4、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参与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参与后续各期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的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计提的专项基金,该专项基金属于员工合法薪酬构成部分,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专项基金的计提年度为 2024年至 2025年;所计提的专项基金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本员工持股计划各年度专项基金的资金规模不超过公司当年度税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该净利润不含本员工持股计划计提的专项基金)的 5%;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的计提金额由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首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取当年度的专项基金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费用中。 6、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等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并持有的上海合晶 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等。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购买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股票的日期、价格及资金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最终标的股票数量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分两期实施,原则上每年一期,于 2025年-2026年内滚动设立两期各自独立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60个月,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的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各批次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锁时点 | 各期第一批次解锁时点 | 各期第二批次解锁时点 | 各期第三批次解锁时点 | | --- | --- | --- | --- | | 解锁时点起始日 | 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3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 解锁比例 | 40% | 30% | 30% |
8、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0、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