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航控股:关于关联方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航空集团”)拟以海口琼山云翔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翔教育”)100%股权作价 1,000,370,255.15元人民币抵偿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空”)、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航空”)、金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鹏航空”)、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航空”)、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鹿公务”)、天津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货运”)、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航空”)(前述主体合称“债务人”)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的等额债务;首都航空拟以 556件航材作价339,662,565.33元人民币抵偿其对海航控股的等额债务;天津航空拟以 53套房产作价104,169,600.00元人民币及 80件航材作价 94,957,832.40元人民币抵偿其对海航控股的等额债务。
上述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24年 12月 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代关联方偿还债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以飞机航材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房产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飞机航材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交易是否能够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