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取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获授权益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获授权益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获授权益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取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获授权益的原因是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预计难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本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合计19,141,286份,包括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结果未达良好及以上注销的股票期权1,195,286份,以及取消本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获授股票期权17,946,000份。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1,749,200股,包括因考核结果未达良好及以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55,200股,以及取消本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获授限制性股票11,694,000股。回购价格为7.3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总额为86,121,636.00元加上应支付给激励对象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取消本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获授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的稳定性。公司将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推动上市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均认为,公司取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获授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