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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电股份: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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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以通讯及口头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当日在昆山市黑龙江北路8号御景苑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高启全先生、林明彦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陈梅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选举陈梅芳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选举吴传林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选举陈梅芳女士、陆宗元先生、高启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陆宗元先生、高启全先生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独立董事高启全先生担任,任期与其在本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选举陈梅芳女士、王永翠女士、高启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永翠女士、高启全先生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王永翠女士担任,任期与其在本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选举吴传林先生、陆宗元先生、王永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陆宗元先生、王永翠女士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独立董事陆宗元先生担任,任期与其在本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选举陈梅芳女士、高文贤先生、石智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召集人由陈梅芳女士担任,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经陈梅芳女士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吴传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8、经陈梅芳女士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李明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李明贵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李明贵先生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0512-57356148;传真:0512-57356030;电子邮箱:Mike@wustec.com。 9、经吴传彬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高文贤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事业部总经理;聘任石智中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事业部总经理;聘任李明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碧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张建芳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1、聘任钱元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钱元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钱元君先生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0512-57356136;传真:0512-57356030;电子邮箱:Yuanjun_Qian@wustec.com。 12、审议通过《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详见2024年9月10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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