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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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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67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 12月 5日、2024年 12月 6日、2024年 12月 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互联网营销服务。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书面发函询问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事项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 12月 5日、2024年 12月 6日、2024年 12月 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 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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