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59名,代表股份247,235,7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29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票245,329,157股,占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88%;反对票1,660,000股;弃权票246,600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0,793,304股,占出席本次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73%;反对票1,660,000股;弃权票246,600股。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