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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精工: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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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4-131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公司最近五年收到过上交所口头警示8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7月12日,公司收到上交所的口头警示,警示对象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田媛、时任财务总监张永林。 2、2022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上交所的口头警示,警示对象为公司、董事长黄业华、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继杨、财务负责人张永林、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李银香。 3、2023年6月7日,公司收到上交所的口头警示,警示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黄业华、财务总监张永林。 4、2023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的口头警示,警示对象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张永林。 5、2024年1月2日,公司收到上交所的口头警示,警示对象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予贺德勇。 6、2024年7月12日,公司收到上交所的口头警示,警示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黄业华、时任财务总监张永林。 7、2024年7月1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的口头警示,警示对象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罗旭、时任财务总监贺德勇。 8、2024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上交所的口头警示,警示对象为公司、时任董事长黄超。

(二)公司最近五年收到过上交所监管警示函件2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9月3日,公司收到上交所的监管警示。 2、2024年9月1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的监管警示。

公司收到上述口头警示及监管警示后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并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加强了内部信息管理,进一步落实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和规范意识,保证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有效执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强化各级会计核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同时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3、公司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监管警示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全面自查,举一反三,加强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责任主体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相同问题的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且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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