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4-126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024年12月6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华菱精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 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人。 信永中和 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亿元。 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 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和纪律处分 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和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克东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罗东先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军先生,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用为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22万元)。本期年度审计费用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