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孙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249亿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远期外汇、融资租赁、黄金租赁等本外币信用品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2025年度,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49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从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6个月,借款年利率2.50%。关联董事曾超懿先生、曾超林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晓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项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