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银河磁体: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24-018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河磁体”或“本公司”)股份99,504,445股(占银河磁体总股本的30.7924%)的股东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银河集团”)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20万股,占银河磁体股份总数的0.9903%。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持有银河磁体股份99,504,445股,占银河磁体总股本的30.7924%。

二、本次减持情况 1、减持股东: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原因:补充流动资金 4、减持股份数及比例:320万股,占银河磁体股份总数的0.9903%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银河磁体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2010年 5月 31日银河集团向银河磁体出具的《承诺函》中承诺:本公司自银河磁体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银河磁体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唐步云先生担任银河磁体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所持有银河磁体股份数的 25%。自唐步云先生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银河磁体的股份。自银河磁体上市以来,银河集团严守承诺,未出现过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减持计划说明 1、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银河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及银河集团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规定的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违法违规等不能减持股份的情形。 2、银河集团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相关风险提示 1、银河集团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在具体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银河磁体股份期间,银河磁体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后银河集团所持银河磁体股份的比例将低于30%,银河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银河磁体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