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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微透: 泛亚微透科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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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泛亚微透科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证券代码:688386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公司声明: 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编制。 3.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或注册。

特别提示: 1.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年 12月 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2. 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 35名)。 3.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4.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 5.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6.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68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CMD产品智能制造技改扩产项目,项目投资总额 20,907.3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3,680.00万元。 7.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8. 《公司章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制定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9.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本预案已在“第五节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中就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拟采取的措施进行了充分信息披露,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是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1. 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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