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上午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事项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