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成渝关于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誠如該公告所披露,載有(其中包括)(i)建議收購事項及清洗豁免的進一步詳情;(ii)標的公司的財務資料;及(iii)資產評估報告的通函將於適當時候刊發並提供給股東。
誠如延遲公告所披露,根據收購守則第 8.2條,本公司提出申請且執行人員同意將通函的最新寄發日期延後至不晚於 2024年 12月 6日。
由於(i)雙方最終釐定建議收購事項的條款(包括但不限於最終總代價及付款條款);及(ii)準備將納入通函的若干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標的公司的經審核財務資料及獨立財務顧問函件)需要更多時間,本公司已根據收購守則第 8.2條向執行人員提出進一步申請,以徵求其同意進一步將通函的最新寄發日期延後至不晚於 2025年 1月 28日。執行人員已表示有意同意此延期。
本公司將根據收購守則及上市規則的規定,於適當時候就建議收購事項的狀況及進展作出進一步公告。
完成建議收購事項須待若干條件(包括但不限於獲授清洗豁免)達成方告作實,建議收購事項未必會進行。清洗豁免未必能獲執行人員授出,倘獲授出,其將須於臨時股東大會上獲得最少 75%獨立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投票批准清洗豁免,並於臨時股東大會上獲得 50%以上獨立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投票批准建議收購事項。
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