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上午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因《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相应的修订调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因《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相应的修订调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鉴于公司将在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七届董事、监事,并拟于股东大会选举完成后聘请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现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年,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兆核贸易有限公司及公司海南分公司以其持有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