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5日召集本次大会。2024年11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召开大会的通知。2024年5月20日14:30时,大会现场会议如期召开,由副董事长姜明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310,039,6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26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0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34,159,8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668%。
列入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并增加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延期的议案》。本次大会对上述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进行表决,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