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 总则:
- 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制度的作用。
-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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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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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 担任独立董事应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具有独立性,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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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不得存在特定的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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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备案和更换: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符合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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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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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履职方式:
- 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提供专业建议,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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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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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 公司应及时提供会议资料,确保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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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给予独立董事相应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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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权属于股东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