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78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4年10月25日届满,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表决,选举李孟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5日
附件:李孟春先生简历
李孟春,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1998年4月,担任长沙木材厂财务科长;1998年5月至2000年7月,担任湖南正雅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0年8月至2002年10月,担任湖南广维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1年4月至2015年10月,历任浏阳市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21年10月担任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10月至今,担任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截至目前,李孟春先生通过湖南华纳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80,000股。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均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