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提名刘富林先生、刘富坤先生、林东平先生、洪云先生、罗嘉恒先生、高俊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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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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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提名白喜波先生、冯海洲先生、刘剑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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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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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相关内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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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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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同意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