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将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因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现金分红,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将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4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3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7月3日起生效。2024年10月25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1,339,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回购最高价格8.2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5.35元/股,回购均价6.3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0,009.11万元(不含交易费)。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的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市场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会拟将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三、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决策程序 2024年12月4日,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