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由深圳市亿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现持有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683782514X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年 9月 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11.15万股,于 2023年 2月 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Emdoor Information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宝兴路 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座 4层(一照多址企业)。邮政编码:518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1,446,300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行业移动智能终端解决方案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产品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以上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行业移动智能终端解决方案的产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