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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通动力: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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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4-083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进行调整,用于软通东南总部大楼项目的建设。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52.941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002.3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231.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10日出具的中汇会验2022062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原因

  1. 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 | --- | --- | --- | | 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 | 199,925 | 199,925 | | 行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及解决方案项目 | 55,971 | 55,971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7,851 | 17,851 | | 数字运营业务平台升级项目 | 10,686 | 10,686 | | 集团人才供给和内部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 6,275 | 6,275 |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59,289.40 | 59,289.40 | | 合计 | 350,000.00 | 350,000.00 |

  2. 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

  3. 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前次变更情况 经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9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交付中心新建和扩建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募集资金45,762.46万元用于深圳交付中心(新建)项目的建设。
  4. 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累计投入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各子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 --- | --- | --- | --- | --- | | 1 | 北京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 14,127.47 | 14,127.47 | 4,729.41 | | 2 | 杭州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 15,948.10 | 15,948.10 | - | | 3 | 南京软件与数字技术服务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 14,721.14 | 14,721.14 | 4,069.43 | | 4 | 武汉交付中心新建项目 | 83,112.95 | 83,112.95 | 30,486.94 | | 5 | 成都交付中心建设项目 | 17,526.17 | 17,526.17 | - | | 6 | 东莞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 807.82 | 807.82 | 849.75 | | 7 | 上海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 7,986.13 | 7,986.13 | - | | 8 | 深圳交付中心新建项目 | 45,762.46 | 45,762.46 | 11,787.83 | | 合计 | 199,992.24 | 199,992.24 | 51,923.36 |
  5. 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本次部分子项目变更情况 | 子项目名称 | 原计划投资金额 | 现拟投资金额 | 增减金额 | | --- | --- | --- | --- | | 北京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 14,127.47 | 10,569.58 | -3,557.89 | | 杭州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 15,948.10 | -15,948.10 | | 合计 | 30,075.57 | 10,569.58 | -19,505.99 |

  6. 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区域业务布局情况,结合公司现阶段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业务开展情况,经过审慎考虑,拟将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中的北京交付中心扩建项目、杭州交付中心扩建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用于软通东南总部大楼项目的建设,着力加强东南区域的业务布局,为公司在东南区域的市场营销、技术研发和项目交付等业务团队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扩大区域服务半径,为进一步拓展当地大客户业务提供基础支撑。

三、新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1.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 项目建设背景 我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旨在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这为企业集中度的上升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大力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数字经济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提升。
  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响应国家及福建产业政策,支撑区域业务发展的需要 (2)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区域业务拓展和交付能力的需要 (3)应对市场变化,吸引优秀人才,保持业务增长的需要

  4.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5.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区域产业政策导向
  6. 本项目符合市场发展趋势
  7. 本项目具备充分的实施条件

  8. 项目基本情况

  9. 项目名称:软通东南总部大楼项目
  10. 实施主体: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软通动力(福建)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11. 实施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
  12. 项目批复情况:本项目无需备案,不涉及土建工程,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13.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包括实施中使用募集资金向福建新东湖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购置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的福州东湖数字小镇创新中心15号楼及地下停车位,并对该房产进行装修改造后作为软通东南总部大楼
  14. 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1,490.8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0,320.92万元投入项目建设
  15. 项目建设计划: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3个月,拟开工时间为2024年12月,预计完工时间为2025年12月

  16.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旨在满足公司东南区域业务发展的营销、研发、交付等空间需求,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用于满足面向东南区域客户的能力展示、项目交付、技术研发的场地需求,并改善公司东南区域业务团队的办公环境和配套设施,对公司在东南区域的业务拓展起到积极作用。

  17. 项目风险分析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并投入使用。

  18. 本次变更对公司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9. 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本次变更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以及当前市场变化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变更后的项目符合国家和区域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的需要。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在东南区域的业务布局,扩大区域服务半径和市场影响力,促进公司的业务拓展和可持续发展。
  20. 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变更后,公司将交付中心项目部分子项目的建设投入调整为软通东南总部大楼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运营资金产生重大影响。本项目建成后,短期内可能会导致折旧摊销的增加,长期来看,随着东南区域的业务拓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新增业务能够带来增量收入,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四、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对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涉及的注销原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全权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及时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办理相关事项。

五、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 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变更用于软通东南总部大楼项目建设,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要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交付中心新建及扩建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变更用于软通东南总部大楼项目建设,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软通动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 软通东南总部大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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