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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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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 12月 4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2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调整 2022年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 262,386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14,095,508股变更为 813,833,122股,注册资本由 814,095,508元变更为 813,833,122元。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年 12月 5日起 45日内(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申报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 A座 6层 联系人:张远达、陈梦梦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联系邮箱:stock-dp@nbhx.com

其他说明: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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