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4日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1月 29日以微信送达或书面送达发送全体监事。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 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名,全体监事均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凤英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