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就保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39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390,00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7,072,547.18元。截至2024年12月3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807.25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104,192.75万元。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1. 空气悬架系统智能制造扩能项目,投资总额152,2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03,50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0万元。 2. 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4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5,50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4,807.25万元。 3. 合计,投资总额192,2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39,00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4,807.25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七次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 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 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保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