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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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内容】
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股份发行: - 股份总数:173,754,389股,均为普通股 - 发起人: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81.06%),广东百德投资有限公司(18.92%)
股份增减和回购: - 增加资本方式: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 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及其他规定办理 - 回购股份情形: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
股份转让: - 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 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股东权利和义务: - 股东权利:获得股利、参与股东会、监督公司经营、查阅公司文件等 - 股东义务:遵守法律、缴纳股金、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
股东会职权: -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 -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决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 决定发行公司债券 - 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 修改公司章程
董事会职权: - 召集股东会会议 - 执行股东会决议 -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方案 -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职权: -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 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监事会职权: -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 检查公司财务 -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财务会计制度: -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 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 公司解散原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章程修改: - 《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 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 股东会决定修改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