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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 金房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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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金房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6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1月21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2.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年12月2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 出席人员: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2人、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董事宋建彪先生、丁琦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 会议由董事长杨建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竞购平江大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竞购平江大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紧密契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加速公司综合能源服务的全面布局与落地,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如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房东长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交易完成后,平江大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二级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竞购平江大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贵州长久惠晟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122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前述额度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签署在前述额度之内担保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旨在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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