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4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2月 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 1000号 C座 18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4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92,347,83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9.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孙海军出席会议;高管全巍、张树祥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91,625,664 99.8159 564,875 0.1439 157,294 0.04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3,866,803 99.3697 564,875 0.4929 157,294 0.1374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一苇、胡姝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4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