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与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与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 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4年10月2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相关资格。
- 202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首次授予对象由35人调整为33人,授予数量不变。
-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调整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