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有 5名原激励对象因在第三期行权期前退休或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拟对该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共计 8.624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注销完成后,2021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将由 260.727万份调整为 252.103万份,激励对象将由 106名调整为 101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注销股票期权数 (万份) 拟注销股票期权原因 1 王新岭 其他核心人员 2.4304 在第三期行权期前退休 2 徐荣海 其他核心人员 2.5872 因个人原因离职 3 杨荣波 其他核心人员 1.2544 因个人原因离职 4 王旭升 其他核心人员 1.1760 因个人原因离职 5 付勇坚 其他核心人员 1.1760 因个人原因离职 合计 8.6240
本次注销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注销。本次部分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 106人调整为 101人,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60.727万份调整为 252.103万份。董事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注销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