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1月25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0名,潘斌董事委托岳克胜董事行使表决权,敬登伟董事委托郭永清董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华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上海电力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建设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煤电机组。投资主体为公司子公司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高桥电厂目前由上海电力持股51%。项目动态总投资79.51亿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即15.90亿元。 (二)同意关于上海电力新疆昌吉州木垒县120万千瓦风储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项目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木垒上电申华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动态总投资51.80亿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5%即12.95亿元。 (三)同意关于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滨海港航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落实政府收回土地方案的议案。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滨海港航有限公司推进落实政府收回10.2亩土地事项,同意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推进落实政府收回4.62亩土地事项。
三、备查文件 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