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年 11月 29日、12月 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9.75%(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风险提示: 1、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3、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秉持价值投资理念,审慎决策、理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