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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 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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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4-138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4年 11月 29日届满,截至行权期届满之日,根据证券公司提供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明细汇总表,尚有 25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 2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截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届满之日,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5万份,公司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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