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4-062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4年11月29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881.87万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迪凯”)完成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 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3.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4.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 首次授权日:2024年11月18日 2. 授予数量:881.87万份 3. 授予人数:343人 4. 行权价格:7.37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葛文志、华朝花、王懿伟、翁钦盛、矢岛大和、葛文琴、山本明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计336人)
二、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的情况 1. 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 等待期:自授权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 可行权日: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 4. 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40% - 第二个行权期: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30% - 第三个行权期: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30%
三、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4年11月29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81.87万份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四、本次授予权益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五、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在授权日确定后至登记完成期间,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343名未发生变化,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部分股票期权,总计0.9万份,公司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82.77万份调整为881.87万份。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