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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阳: 关于收到股东《表决权放弃承诺函》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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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收到股东《表决权放弃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阳 公告编号:2024-120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表决权放弃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执行公司重整计划,2024年11月27日云南合奥取得了公司186,046,512股转增股票(占总股本14.33%),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24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寿海先生当日签署的《表决权放弃承诺函》,自云南合奥取得公司186,046,512股转增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合计持有公司182,934,374股股份(占总股本14.09%)以及在弃权期间内增加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2、在弃权期间内,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放弃行使包括表决权、提案权在内的股东非财产性权利,保留作为上市公司股份持有人而享有的分红权、股份转让、减持、质押、取得股份处置收益、认购上市公司增资、可转债、获得上市公司清算财产等财产性权利。

2024年11月29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向重整投资人和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过户股票情况的公告》,因执行公司重整计划,公司管理人已于2024年11月27日向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南合奥)过户了186,046,512股上市公司转增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33%,云南合奥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024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寿海先生(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当日签署的《表决权放弃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股份或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安排,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合奥)取得红太阳股份186,046,512股转增股票(占总股本14.33%),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同时,云南合奥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将在董事会9名席位中决定7席,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曲靖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保障红太阳股份重整后控制权的稳定,巩固曲靖高新区管委会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地位,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寿海先生(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出具承诺如下: 1、自云南合奥取得红太阳股份186,046,512股转增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含,以下简称弃权期间),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82,934,374股股份(占总股本14.09%)以及在弃权期间内增加的股份(以下简称弃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2、在弃权期间内,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放弃行使包括表决权、提案权在内的股东非财产性权利,保留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作为上市公司股份持有人而享有的分红权、股份转让、减持、质押、取得股份处置收益、认购上市公司增资、可转债、获得上市公司清算财产等财产性权利。 3、在弃权期间内,因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股等情形导致弃权股份总数发生自然或法定变化的,本承诺函项下弃权股份数量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弃权股份表决权自动全部放弃。 4、鉴于南一农集团尚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执行期至2029年11月2日结束;鉴此,在弃权期间内,南一农集团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根据自身重整执行安排,发生司法划转或依法履行程序后部分处置的情形,不影响曲靖高新区管委会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5、在弃权期间内,若弃权股份被司法执行或处置,则于该等股份不再登记在南一农集团及杨寿海名下之日起,该等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终止放弃;剩余弃权股份的弃权及期限等不受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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