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成渝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成都中银(2024)第 055-1129号 2024年 11月www.zhongyinlawyer.com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备股东大会的议案》。依据前述决议,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11月 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网站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载明了召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此外,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编制的通函已发布于香港交易所网站并寄发予公司 H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编制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亦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该等通函和材料载明了会议审议事项的详情。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1月 29日下午 15时 00分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252号本公司四楼 420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祖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年 11月 29日,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 9:15-15:00。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①公司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549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783,212,160股(包括 H股共 59,614,632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119%;②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③公司聘请的境内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士。经本所律师查验,上述人员均拥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此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非累积投票表决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团贷款提供差额补足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并调整 2024年度公司对外融资预算的议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