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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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内容】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章程经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经营宗旨和范围: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中重型载重车、整车、客车、客车底盘、中型卡车变形车、汽车总成及零部件、机械加工、柴油机及配件(非车用)、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安装维修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和设施租赁;房屋和厂房租赁;劳务(不含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和国内劳务派遣);钢材、汽车车箱、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销售;内燃机检测;工程技术研究及试验;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包括出版物进口业务及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股份:
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股东和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
董事会:
董事会职权: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职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等。
监事会:
监事会职权: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审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特别条款:
公司作为军工企业,须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实际控制人保持国有控股地位,承担国家军品订货任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等。
修改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