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4-07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因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 991,500股,已于 2024年 11月 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569,275,900股增加至 570,267,400股,注册资本由 56,927.59万元增加至 57,026.74万元。
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业务开拓需要,结合现行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相关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 医疗器械、应用软件、电子仪器设备、兽用试剂及相关耗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高分子材料、生物材料、生物活性材料、生物制品、生物科技产品及试剂中间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咨询与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物业租赁;商务服务;普通货运、冷藏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如本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与工商登记或经许可的经营范围不一致的,以工商登记或经许可的经营范围为准。
变更后经营范围: 医疗器械、应用软件、电子仪器设备、兽用试剂及相关耗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高分子材料、生物材料、生物活性材料、生物制品、生物科技产品及试剂中间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专用化学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咨询与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物业租赁;商务服务;普通货运、冷藏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如本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与工商登记或经许可的经营范围不一致的,以工商登记或经许可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委托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详细内容如下:
原文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927.59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026.74万元。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应用软件、电子仪器设备、兽用试剂及相关耗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高分子材料、生物材料、生物活性材料、生物制品、生物科技产品及试剂中间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咨询与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物业租赁;商务服务;普通货运、冷藏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如本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与工商登记或经许可的经营范围不一致的,以工商登记或经许可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应用软件、电子仪器设备、兽用试剂及相关耗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高分子材料、生物材料、生物活性材料、生物制品、生物科技产品及试剂中间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专用化学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咨询与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物业租赁;商务服务;普通货运、冷藏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如本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与工商登记或经许可的经营范围不一致的,以工商登记或经许可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6,927.59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7,026.74万股,均为普通股。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 2023年 10月 10日召开的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