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路桥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2024年 12月 6日
会议须知: 1. 股东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2. 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3. 股东会在会议主持人的组织下进行。若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发言,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发言内容应当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只能发言一次,一般不超过 3分钟;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内容与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无关的,会议主持人可随时制止并终止其发言。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 4. 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能参加投票表决,退场前需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6.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为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现场公布表决结果。 8. 公司聘请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议程: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2月 6日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年 12月 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3. 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 12号 4. 会议主持:董事长 孙立成 5. 会议记录:李美慧 6. 会议审议内容 - 序号 1:关于聘请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汇报部门:财务部,汇报人:冯静 - 序号 2:关于聘请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汇报部门:内控法务部,汇报人:朱晓红 7. 股东表决 8. 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见证律师计票和监票 9. 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10.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 主持人宣读决议 12. 会议结束
关于聘请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 机构信息 -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 -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 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人。 - 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亿元。 - 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家,收费总额 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6家。 - 投资者保护能力 -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诚信记录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和纪律处分 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和纪律处分 1次。 - 项目信息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5家。 -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卢秋萍女士,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飞先生,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家。 - 诚信记录 - 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卢秋萍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飞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 独立性 -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 审计费用 - 综上,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可以续聘。本期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预计工作量和复杂程度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 2024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拟为 800万元(含内控审计),其中财务审计费用拟为 684万元。若因业务量变化而导致工作量变化需酌情调整审计费用的,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就财务审计费用的调整额度在原财务审计费用的 20%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聘请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 机构信息 -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 -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 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人。 - 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亿元。 - 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家,收费总额 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6家。 - 投资者保护能力 -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诚信记录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和纪律处分 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和纪律处分 1次。 - 项目信息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5家。 -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卢秋萍女士,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飞先生,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家。 - 诚信记录 - 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卢秋萍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飞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 独立性 -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 审计费用 - 综上,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可以续聘。本期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预计工作量和复杂程度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 2024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拟为 800万元(含内控审计),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 116万元(含 IT审计)。若因业务量变化而导致工作量变化需酌情调整审计费用的,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就内控审计费用的调整额度在原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 20%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