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巨石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意见)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意见
1、鉴于常张利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拟提名邵晓阳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经审查邵晓阳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我们认为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条件。经征求邵晓阳先生本人意见,其对履行董事职责表示同意。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邵晓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