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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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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 总则
  2. 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确保投资保值增值。
  3. 对外投资包括设立、并购企业、股权投资、委托管理等。
  4. 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5.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6. 股东会、董事会为决策机构,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可成立项目实施小组。

  7.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8. 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9. 董事会审批权限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占公司总资产10%以上,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10%以上,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
  10. 股东会审批权限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占公司总资产50%以上,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50%以上,成交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
  11. 其他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议决定。

  12. 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及管理

  13. 编制对外投资建议书,进行分析论证和资信调查。
  14. 实行集体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可外聘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
  15. 聘请法律顾问对相关协议进行法律审核。
  16. 相关职能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17. 对外长期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18.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等情况可收回投资。
  19. 投资项目有悖公司方向、连续亏损、资金不足等情况可转让投资。
  20. 处置对外投资的权限与实施对外投资的权限相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1. 附则

  22.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23.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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