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乐凯胶片: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4年1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1月13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发布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14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该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洪泽先生主持。 3.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确认现场及网络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35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4,029,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185%。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八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1. 《关于签署子公司增资协议、股东协议的议案》 2.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变更的议案》 3.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5. 《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相关业务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集团授信额度的议案》 7. 《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8. 《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无特别决议议案;全部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前述八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乐凯胶片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