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德恒律师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8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9,633,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814%。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