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思维列控: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24-054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 0.25元 -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A股 - 股权登记日:2024/12/4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2024/12/5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2/5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年 11月 14日的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 2.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81,274,37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5,318,594.25元。
三、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A股 - 股权登记日:2024/12/4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2024/12/5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2/5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郭洁女士、王卫平先生、李欣先生、赵建州先生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实际计征税率为 20%;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实际计征税率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本次利润分配暂不代扣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 0.25元人民币。 -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225元人民币。 - 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港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225元人民币。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按税前现金红利发放,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元人民币(含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 联系电话:0371-60671678 - 联系人:骆开尚,孙巧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