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公司成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人员组成。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拟定舆情处理方案,协调和组织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向安徽省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证券投资部,由董事会秘书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对公众媒体信息的管理,密切监控重要舆情动态,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领导小组。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单位,主要职责包括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及时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履行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化险为夷。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包括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上报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管部门。舆情信息的处理措施包括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采取法律措施,加强危机恢复管理。
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及知情人员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