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聚飞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23050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飞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4年 11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 “聚飞转债”,将按照 101.57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 - 因目前“聚飞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聚飞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最后转股日:2024年 11月 28日 - 2024年 11月 28日收市前,持有“聚飞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4年 11月 28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聚飞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可转债将按照 101.57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 - 若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投资损失。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时,距离 2024年 11月 29日(“聚飞转债”赎回日)仅剩半个交易日。 - 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 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聚飞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 特提醒“聚飞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 债券持有人持有的“聚飞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 根据安排,截至 2024年 11月 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聚飞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聚飞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特提醒“聚飞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 自 2024年 10月 8日至 2024年 11月 5日期间,公司 A股股票已满足在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聚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77元/股)的 130%(含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2024年 11月 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聚飞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聚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聚飞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具体情况如下: - 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2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 4 月 14日公开发行了 7,046,88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70,468.81万元。 -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386号”文同意,公司 70,468.8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 2020年 5月 1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聚飞转债”,债券代码“123050”。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年 10月 20日至 2026年 4月 13日止。 -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2020年 7月 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聚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4)。因公司实施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1,278,023,2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 2020年 7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年 7月 10日。因此,“聚飞转债”转股价格由原 5.28元/股调整为 5.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年 7月10日起生效。 - 2021年 6月 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聚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6)。因公司实施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41,277,713,65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7,773,896股后的 1,269,939,7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 2021年 6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年 6月 30日。因此,“聚飞转债”转股价格由 5.18元/股调整为 5.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 30日起生效。 - 2022年 6月 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聚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1)。因公司实施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1,342,323,28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1,012,976股后的 1,321,310,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 2022年 7月 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年 7月 6日。因此,“聚飞转债”转股价格由 5.08元/股调整为 4.9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7月 6日起生效。 - 2023年 6月 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聚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4)。因公司实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1,342,293,23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1,012,976股后的 1,321,280,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 2023年 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年 6月 21日。因此,“聚飞转债”转股价格由 4.98元/股调整为 4.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6月 21日起生效。 - 2024年 5月 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聚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1,342,299,299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1,012,976股后的 1,321,286,3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5月 17日。因此,“聚飞转债”转股价格由 4.88元/股调整为 4.7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17日起生效。 - 2024年 9月 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 12,334,576股,“聚飞转债”转股价格由 4.78元/股调整为 4.7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9月 27日起生效。
2024年 11月 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聚飞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聚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聚飞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赎回实施安排
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飞转债
咨询方式
联系邮箱:jfzq@jfled.com.cn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聚飞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聚飞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聚飞转债”的情形。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