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议结果:通过 - 表决情况: - 普通股:同意285,735,067(99.8518%),反对362,035(0.1265%),弃权62,150(0.0217%) - 特别表决权股份:同意69,677,522(100.0000%),反对0(0.0000%),弃权0(0.000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